《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6.6》

Posted on Mar 10, 2019 by admin

6.6 每个罪,无论是原罪,还是本罪,都违背上帝公义的律法1,与上帝的律法完全对立,在其本质上就将罪债归在罪人身上2,他因此受上帝的忿怒3、律法的咒诅4,并因而处于死亡以及其它各样愁苦的辖制之下5,有属灵的6,有现世的7,也有永世的8。 
  1约壹3:4;2罗2:15;3:9,19;3弗2:3;4加3:10; 5罗6:23;6弗4:18;7罗8:20;哀3:39;8太 25:41;帖后1:9 


在这一章的最后一段,我们学习到两个有关罪的重点。第一,我们明白每一个罪的特性和本质,罪就是违背上帝公义的律法。因此,每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唯独上帝是所有人的公义审判者。【约壹3:4】凡犯罪的,就是做违背律法的事;违背律法就是罪。【罗3:19】我们知道律法所说的话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

我们必须用客观的角度去理解和定义罪恶和罪债,而不是主观地去理解。举例来说,罪并非仅仅基于传统道德或多数人的看法,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相反,罪是客观性的,是基于上帝的律法,而律法反映上帝公义的本性,因此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同样,罪不仅仅是对某种行为或事件的主观感受或情绪反应。相反,我们所亏缺的罪债,在最圣洁的上帝与祂的律法面前, 是一个客观的事实。

我们从这一段中学到的第二个功课是,罪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上帝的忿怒,律法的诅咒和死亡,以及所有的愁苦,属灵的,暂时的和永恒的。这些都是罪人应得的,在整个宇宙中,在各个方面和层面,没有什么会比在上帝的忿怒,法律的诅咒和死亡的更加悲惨。

如果一个人真正意识到自己是罪人,如果他真正相信上帝的话语所讲论关于罪的可怕与惩罚的后果,他会尽一切的能力去逃避那将要来的愤怒,他将不会得到任何的平安直到他确知自已经已逃脱这个结局。最重要的是,他会以感谢的心去答谢惟能拯救他的那一位。

请问这在否描述你吗?如果不是,趁现在还有时间,你是否要求主把你从罪中拯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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