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4.2》

Posted on Jun 5, 2018 by admin

4.2   上帝在造了其它一切受造物之后,就造人,有男有女1,有理性和不灭的灵魂2,按祂自己的形像赋予知识、公义和真圣洁3并把上帝的律法写在他们心里4,使他们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律法5;但是,上帝让他们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又是可变的,因此便有干犯律法的可能性6。除这写在他们心里的律法以外,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禁令;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与上帝相交,以此为乐7,又对万物拥有治理的权柄8

1创1:27;2创2:7;传12:7;路23:43;太10:28;3创1:26;西3:10;弗4:24;4罗2:14-15;5传7:29;6创3:6;传7:29;7创2:17;3:8-11,23;8 创1:26,28


这个论创造之工的第二个章节注重于上帝是如何造人的,以及人在起初是怎样的。首先,人是在其它一切之后被造的,这显示了上帝对他的特殊照顾和顾念,为了让人有一个完美的住所,将其它一切的都先被造好。人是最后的创造也表明人是上帝顶尖的创造。然而,这顶尖的创造之工并不只包括男人。事实上,创世记2:18告诉我们那(男)人独居”不好”。圣经(和信条的这一章节)从头就提到人原本就是有被”造男造女”(创1:27)。

接下来我们必须承认人二元的性质,每一个人都有身体和灵魂。身体是由尘土造的,也将归于尘土。灵魂则是被上帝吹入的,也将归于祂(传道书12:7)。身体是有形并会死的,灵魂却是无形而不灭的。我们可以说灵魂被毁灭是指它会在地狱被折磨,但它不会灭绝(太10:28;  可9:43-48)。我们必须严肃地承论这点,知道我们肉体所做的事对我们的灵魂有永恒的结果。

虽然身体的重要性不该被低估,上帝的形象终究是在”理性的灵魂”之中的。对信徒而言,这也是我们被重造和每天更新之处,使我们的知识、公义和真圣洁更像基督。(西3:10;弗4:24)

基督的形象和我们应当所成的形象显示在上帝律法中,如同一面镜子,从亚当起就有写在他心中,在堕落之后依旧保留了一部分在人的心中,虽然因为罪而毁坏了许多(罗2:14-15)。这里,我们再次承论第一章所提到启示笔之于书的重要性,这样狡诈和健忘的心所不能保留的得以被保留下来。但这里我们又再次被提醒道,我们不应当仅仅满足于知道律法的内容,但我们必须祷告上帝的圣灵将再次刻于我们心中,并使我们”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律法”,从心底遵守它, 因为我们爱上帝,也爱人如己。

另外,这段信条也使我们期待着比恢复到亚当初始状态更好的希望,当我们不再”有干犯律法的可能性”或者有”可变的[意志]”。我们不期待变成类似当初 那有可能犯罪的亚当,而是类似毫无瑕疵的基督。在祂之中我们将永远不变地享有天堂的义与福。

最后一段提到上帝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禁令是一个明确的律法 – 加于自然法之上的(自然法指被造之物内在的律法)。仔细听上帝所说的启示,不要单单依靠我们自己的想法,人才得以”与上帝相交,以此为乐”。这是人类当他们理性的能力依旧是完美之时就需要做的。如今我们的心被罪所毁坏,就应该更仔细地听从上帝。 所以,既然承认这一信条,让我们从此更仔细地研读上帝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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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 With Brief Pastoral Comments
© 2018 by Pilgrim Covenant Church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8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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