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要判断一切宗教的争论,审查一切教会会议的决议、古代作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个人的主张,我们所当依据的最高裁决者,除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以外,别无其他1。
1太22:29,31;弗2:20;徒28:25
这一段很容易被人误解, 因为我们很容易断章取义, 误解信条的含义。 所以首先,我们必须先除掉我们錯誤的观念 — 就是在读经时,自以为是被圣灵的感动,而认为这些主观的意见一定是绝对的真理。其实这个观念与信条所要传达的完全相反!
我们阅读这段时,必须考虑到在前段信条(1:9)里的原则 — “解释圣经无误原则,就是圣经本身”。那么我们就会知道这段话 “除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以外,别无其他”的意思不是在说一些神秘或主观的经历,而是圣灵在圣经中要表达的 “真实和完全的意义”。
换句话说,这里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任何的宗教争论,最终的权威和载判一定是,被正确解释,圣灵默示的圣经。
因此,圣经必须是教会的首要和最终的准则。无论是古时的教父,还是现在的信徒,或者是有名望的圣经解经家,或者是基督徒作家(他们的意见都能被称为 “个人的主张”)。这些人的意见都必须以圣经来判断。
信经和信条(这些“教会会议的决议”)也是如此。当然,这些信经和信条应当被教会视为有权威性的。我们教会所接纳的信条对于圣经的解释,应该首先被认为是正确的,直到能证明是错误的。我们对信条的态度不应该是首先认为信条是错误,直到能证明是正确的时候才接纳信条。这就是在庇哩亚基督徒的精神,他们“热心领受这道,天天查考圣经,要知道这道是否真实。”(徒17:11)。
然而,这些信条必须被视为次级准则。这意味着,如果教会能够毫无疑问地证明圣经的解释与信条不同,信条就应该被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圣经才是不可能有错误的首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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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 With Brief Pastoral Comments
© 2017 by Pilgrim Covenant Church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7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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