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帝和祂的话语 — 被撇弃

Posted on Apr 15, 2014 by admin

所有的加尔文主义者都相信上帝施恩挑选某些人得救——即拣选;有些也相信上帝在永恒中排斥其他人——即被撇弃,但在这些论述中又有不同的强调:有些人用比较强烈的措辞,说上帝预定某些人遭毁灭;其他人则喜欢用比较消极的措辞,说上帝只是“撇弃他们”或“预定一些人留在他们自己的罪中”。无论如何,这都是指被撇弃。
 
蒙拣选和被撇弃一同被称为“双重预定论”。改革宗信条明确教导双重预定论:《多特准则》(原来的加尔文五要点)教导这个教义[1],《威斯敏斯德信条》也教导这个教义[2];然而,圣经有这么教导吗?我们来看看一下的经文:
 
《罗马书》9章10至13 节说,雅各和以扫出生之前,上帝已经显明对其中一人的憎恨。《罗马书》9章21,22节称某些人被“作成卑贱的器皿”和“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彼得前书》2章6至8节说有些人因不顺从而绊跌也是预定的。《犹大书》4节说某些人被定受刑罚。《犹大书》6节更教导我们关于堕落天使(魔鬼)被撇弃。
 
请注意,圣经在这些经文中的措辞也是强烈的,甚至支持上帝预定某些人遭毁灭这个教义,而不是仅仅在永恒中撇弃他们,留他们在自己的罪中。但无论如何,圣经明确教导上帝预定某些人灭亡。
 
提到被撇弃这个教义,我们要强调两件事:第一,这并不使上帝成为罪恶的创始者,也不免除恶人要为所犯之罪负责;第二,上帝撇弃某些人也是有其目的的。
 
蒙拣选和被撇弃的主要分别在于:由于上帝在永恒中主权地拣选祂的子民,并预定他们救恩所需的一切,因此所有的功劳以及选民得救的一切荣耀都归上帝。尽管上帝也同样主权地撇弃其他人,但所有的败坏都不归上帝。在这一方面,蒙拣选和被撇弃是不相等的:上帝通过拣选是救恩的创始者,却不因为撇弃成为罪恶的创始者。
 
《罗马书》9章17至20节更表明那些指责上帝找罪人的岔子的人,是在向上帝顶嘴。这么一来,恶人完全得为自己的罪孽负责;我们可以从《使徒行传》2章23节清楚看见这一点,这节经文不仅告诉我们基督被定十字架是上帝预定的,也告诉我们是藉着“无法之人的手”。
 
但这一切并不表示上帝任意撇弃某些人;上帝不是没有理由、在永恒中撇弃这些人的。《罗马书》9章22,23节给了我们两个理由:上帝要显明祂的忿怒和彰显祂的权能,以及要将祂那荣耀的丰盛显明在那蒙怜悯的器皿上。上帝撇弃某些人为要成就祂对自己的子民施怜悯的目的,这从基督被钉十字架清楚可见(徒4:24-28)。
 
虽然被撇弃的教义是非常难以被人接受的,但我们相信一定要教授这个教义,使人在上帝的忿怒和权能面前颤抖,对上帝伟大的怜悯生敬畏(赛43:4)。哦,愿许多人今天就颤抖、生敬畏!

[1]《多特准则》第一项教义,15-18条。TULIP这个缩写字总结了加尔文五要点:Total depravity(全然的败坏), 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 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的坚忍)

[2]《威斯敏斯德信条》3章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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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Doctrine According to Godliness — A Primer of Reformed Doctrine by Ronald Hanko
© 2004 by the Reformed Fre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2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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