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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15.5》

15.5 人不应满足于一般性的悔改,针对每一件具体的罪而努力悔改,乃是人人当尽的本分 1。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14.3》

14.3 这信心是程度不同,强弱不一的1;它可能屡次多方受打击,被削弱,但终必得胜2;它在许多人里面不断成长,直到藉着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3,获得充足的确信。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13.3》

13.3    在这一争战中,虽然败坏的残余或许一时得胜1,可是,靠着那使人成圣的基督之灵所不断供给的力量,重生的部分终必得胜2;因此,圣徒会在恩典中长进3,因着敬畏上帝,得以逐渐成圣4。1罗7:23;2罗6:14;约壹5:4;弗4:15、16;3彼后3:18;林后3:18;4林后7:1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10.3》

10.3 那蒙拣选的婴孩,若死于幼年,则藉着基督由圣灵重生得救了1。圣灵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做工,都是随祂自己的美意2。其他未能在外部蒙受所传之道呼召的选民,也是如此3。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10.2》

10.2 这种有效的恩召惟独处于上帝白白和特别的恩典,而绝非由于祂在人里面预见到什么1;在这一过程中,人是完全被动的,直到圣灵使他活过来,并更新他2,他才有能力回应这一呼召,领受其中所显明并传递的恩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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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7.4》

7.4 这恩典之约在圣经中常称为遗命,是指立遗命者耶稣基督的死,又指由遗命所留下的永远的产业及其所附属的一切1。1来9:15-17;7:22;路22:20;林前11:25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7.3》

7.3 因着堕落的缘故,人完全没有能力使自己靠那约得生命,主按祂自己的美意设立第二个圣约1,通称为恩典之约。在此约中,上帝藉着耶稣基督白白地向罪人显明了生命和救恩,吩咐他们归信耶稣,从而得救2,并应许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得永生的人,使他们愿意并且能够相信3。

WCF 7.2 — Pastoral Comments

7.2 The first covenant made with man was a covenant of works,1 wherein life was promised to Adam; and in him to his posterity,2 upon condition of perfect and personal obedience.3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7.1》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7.1 上帝是人的创造者,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所以,人本当顺服上帝。但是,上帝与受造者之间的距离如此巨大,所以,人绝不能享有祂,以此为自己的福分和赏赐,除非是上帝自愿俯就,这俯就乃是祂乐意用立约的方式显明的1。

WCF 7.1 — Of God’s Covenant With Man

7.1 The distance between God and the creature is so great, that although reasonable creatures do owe obedience unto Him as their Creator, yet they could never have any fruition of Him as their blessedness […]

《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6.6》

6.6 每个罪,无论是原罪,还是本罪,都违背上帝公义的律法1,与上帝的律法完全对立,在其本质上就将罪债归在罪人身上2,他因此受上帝的忿怒3、律法的咒诅4,并因而处于死亡以及其它各样愁苦的辖制之下5,有属灵的6,有现世的7,也有永世的8。   1约壹3:4;2罗2:15;3:9,19;3弗2:3;4加3:10; 5罗6:23;6弗4:18;7罗8:20;哀3:39;8太 25:41;帖后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