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敏信条教牧简释 5.4》

Posted on Jun 30, 2018 by admin

5.4 上帝在其护理之中,彰显极大的权能、无法测度的智慧和无限的良善,甚至及于第一次堕落,以及天使和人 的其它所有罪恶1。这不只是有上帝的许可2 ,也是有上帝极其智慧和极有权能的约束3。祂支配并掌管它们,以多种方式成就祂自己圣洁的目的4 。尽管如此,罪纯粹是从受造物自身,而不是从上帝发出的。上帝是至圣至义的,绝不是、也不能是罪恶的创始者或赞同者5。

(1)罗11: 3234;撒下24:1;代上21:1;王上22:22-23;代上10:4,1314;撒下26:10; 徒2:23,4:27-28; (2) 徒14:16;(3)诗76:10;王下19:28;(4) 创50:20;赛10:6-7,12;(5)雅1:13,14,17;约壹2:16;诗50:21


我们在信条的第三章中读到上帝的预旨甚至包括了天使和人们罪恶的行为。在这里,既然上帝的护理之工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祂的预旨,这便是说祂的护理之工也包括起初的堕落,以及天使和人的所有罪恶的行为。这个推论,我们承认,不仅仅只是说上帝允许这些事,好像其他有些人在试图为上帝”开脱”这些责任时会用这样的解释。

罪行不仅被允许,而且是被上帝为了祂圣洁的目的而预定并统治的。我们知道这是如此,不仅因为既然上帝有绝对的权柄,逻辑上而言”仅仅允许罪行” 与 “绝对的权柄”是不能同时成立的,更是因为圣经有明确的教导。比如,约瑟鼓励他兄弟时说道:”以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 50:20) 约瑟很明确地说了,他兄弟们的罪行,要不是上帝护理之工的允许和限制,是不会发生的。

但是这样的话,上帝岂不是罪的创始或赞同者? 这样说是错的,圣经里很清楚! 上帝既没有创始,也没有赞同罪。雅各书在这一点上很明确: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上帝试探”; 因为上帝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 1:13-14)

事实上,虽然一切行为都由上帝所预定,并以祂的护理之工而实现,行为的本质是由受造者行事的动机而决定的。上帝不会强制祂 有道德感的受造者 的心灵或意志。有道德的生物的行为是根据什么最吸引他们而行事。上帝指定了影响生物知觉的外在因素,也指定了生物的行为,但这些行为的动机来自于生物本身。这是为什么道德的生物是要对他们的行为负责的。

所以,我们真心承认任何行为的罪恶之处都源自于受造物本身,不是上帝。对这个教导的正确了解应当让我们变得谦卑,并移除任何犯罪的借口,以及任何将我们的罪和失败怪罪于上帝的邪恶试图。这也应当使我们心里受感,赞扬祂的良善,权能,智慧,圣洁和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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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 With Brief Pastoral Comments
© 2018 by Pilgrim Covenant Church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8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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