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上帝是人的创造者,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所以,人本当顺服上帝。但是,上帝与受造者之间的距离如此巨大,所以,人绝不能享有祂,以此为自己的福分和赏赐,除非是上帝自愿俯就,这俯就乃是祂乐意用立约的方式显明的1。
1: 赛40:13-17;伯9:32,33; 撒上2:25;诗100:2-3;113:5,6;伯22:2,3;35:7-8;路17:10;徒17 :24,25
上帝和人以立约的方式而联系,凡是读过圣经的人是不会质疑这点的。比如,在创世纪第6章,上帝对诺亚说: “我却要与你立约,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妇,都要进入方舟。” (创6:18) 同样,在创世纪第15章,耶和华和亚伯兰立约,说道:”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创15:18) 另外在出埃及记第19章,耶和华对以色列的子民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做属我的子民。“(出埃及 19:5) 事实上,旧约中有超过两百个章节中提到了上帝和人所立的约。
虽然立约一词在新约中出现的并不如此频繁,上帝依旧明显地用立约的形式表达和祂的子民的关系。例如,主耶稣在设立圣餐时说道: “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另外,使徒在希伯来书中清楚地说道基督是新约的中保 (希12:24),而祂在十字架上所洒的血是永约之血(希 13:20)。
所以,如果我们要理解上帝和祂的子民相处的方式,我们必须理解“约“的概念。什么是约? 简单地说,约是一个以誓言而确定的关系。例如婚姻就是一种约。婚姻不只是一个合同。它包含了友谊,也不仅是友谊,因为丈夫和妻子对彼此许下了誓言。他们不仅仅是朋友。他们发誓从此一生对彼此忠贞不二。如果他们遵守他们的誓言,那么他们会享受互相所带来的祝福,包括一起养育子女。但是如果他们不能守住誓言,那么结果会很严重。他们不能简单的分离。他们会受到各种处罚,例如失去平安,声望,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等。
但是上帝为什么以立约的形式与人相交?神学家有不同的观点,但最好的答案可能是信条中所写的: 上帝与受造者之间的距离如此巨大,所以,人绝不能享有祂,以此为自己的福分和赏赐,除非是上帝自愿俯就,用立约的方式和人相交。
既然上帝创造了人,人就应当顺服上帝。但是人是以尘土所造的,他所有的一切是属于上帝的。所以他不能指望上帝因为他的顺服而赏赐他。我们的主告诉使徒,主人不会谢仆人做他所吩咐的事,就是在说这一点。(路17:10)
但上帝要祂的子民享有祂的福分和赏赐,所以祂以立约的形式和人建立了关系。这样,如果人能按照约的条件所行,那么他们就能享有祂的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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