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启示”常用来指上帝通过创造之工、人的良心及历史,将自己启示给人知道。这个术语是用来区别上帝藉着圣经、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性启示——即“特殊启示”。
圣经多处提到一般启示,尤其在《罗马书》1章18-32节更是明显。这段经文说明上帝藉着创造之工(20,25节)和人的良心(19节,注意“在人心里”),将自己启示给人知道。
然而,这种一般启示并没有拯救的能力,它不是什么恩典,不是如许多人所说的,是“普通恩典”的例子,相反的,《罗马书》1章很清楚地阐明:一般启示显明了上帝的忿怒,并且使恶人无可推委(18,20节)。
那么,一般启示肯定没有提供另一种使人得救的方法。因此恶人对一般启示做出道德性回应,藉此得救的想法是毫无圣经根据的;那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依靠行为得救,以及有宗教性质的人本主义。
《罗马书》1章完全否定了一般启示有使人得救的价值。因为恶人确实看见了“上帝那看不见的事”,尤其是上帝的永能和神性(20节),而这种启示也有内在的部分——第19节说到上帝“在人心里”显明自己;所以这就有了重要的含义:由于上帝通过创造之工显明自己,因此在审判之日没有人可以说自己不认识上帝。事实上《罗马书》1章否定了无神论的存在。这么一来,由于上帝的一般启示,在审判之日,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恶人也会被上帝定罪。
对恶人而言,上帝通过一般启示显明自己的结果就是:他们不肯荣耀上帝,也不感谢祂,还用必朽坏之物的形象来取代上帝的荣耀(21-25节)——就是上帝向他们并在他们心里面所显明的荣耀。
简单的说,无论恶人多么努力,他们拜偶像并不是借此寻求他们所不认识的上帝,而是转离他们所认识的真上帝。
按照《罗马书》1章,他们并不是在寻求真理,而是在压制真理(25节)。他们的哲学思想和宗教崇拜并不代表真理的萌芽,或是他们喜爱真理,相反的,那代表他们拒绝真理,还用虚假取代了上帝的真理。圣经也清楚地说明:只有通过福音的传讲才能把救恩带给人(罗1:16;罗10:14,17;林前1:18,21),只有通过福音才能显明基督是上帝拯救人的大能和智慧,因此没有福音,通常没有救恩的希望。
这么一来,一般启示只增加那些不肯听从、不肯相信福音的人的罪孽。我们一旦教导别的,就是否认耶稣基督的宝血和祂完全的顺服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也亵渎了耶稣基督和祂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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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Doctrine According to Godliness — A Primer of Reformed Doctrine by Ronald Hanko
© 2004 by the Reformed Fre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0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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