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上帝的恩典、怜悯和爱一样,上帝的公义也是一种“可传递的属性”,也就是说上帝将这种属性恩赐给我们,使我们也成为公义的。上帝将自己的属性赐给我们,使我们像祂一样,这是何等奇妙啊!更奇妙的是,祂竟然给我们这些罪人这些恩赐(罗4:5)。
在上帝的恩赐中,没有其他的比祂的公义来得更重要的。当上帝给我们这个恩赐的时候,我们本身完全没有公义,而这样的我们只能被上帝定罪。当上帝赐给我们祂本身的公义时,我们在祂面前就得以称义,成为无罪,也不可能被定罪的。
你知道我们称义乃是因为上帝将自己的公义恩赐给我们吗?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能找到这种公义的恩赐,这是从天而来的,因此就如路德所说的,这是一种外来的公义(罗3:21)。这是上帝藉着亲生爱子的受苦与受死,为我们取得的,并且透过圣灵的工作,藉着信心,赐给我们的(哈2:4;罗1:17;罗3:22-26)。
奇妙的是,这个公义完全是属于上帝的。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因为当今有许多福音派人士都抛弃了改革宗的教义——即我们是完全因上帝的恩典白白称义的。 他们教导说我们是凭信心和行为称义的——这个教义和罗马天主教的教导没什么不同。事实是,上帝不仅赐下祂本身的公义,也藉着祂的爱子赚得并取得这个公义,我们什么都没做(罗3:24)。甚至信心(上帝把公义赐给我们的工具,使上帝的公义成为我们的公义)也不是我们自己的行为,而是上帝的恩赐(弗2:8-10)。称义并不本乎于我们自己的行为,而是上帝本身在永恒中、在基督里、在圣灵里的工作(罗11:6)。
然而,并不是要赐给我们什么上帝才成为公义的。上帝不需要我们来成为公义,祂本身就是公义的(诗11:7;诗116:5;但9:7;约17:25;启16:5)。
那么,上帝是公义的是什么意思呢?公义就是要遵守律法,但上帝要遵守什么律法呢?祂需要符合什么标准呢?答案是:上帝本身就是所有善与恶的标准(诗35:24)。上帝的完美就是标准,是所有受造物必须符合的标准,而上帝的一切言行也与这个标准一致。没有人能指责上帝不公义(罗9:14),上帝的一切言行也无可指摘(诗19:9;罗9:20)。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因为是祂做的。这就是上帝的公义。
事实上,上帝使我们成为公义意指:上帝完全出于奇妙的恩典,使我们符合祂本身完美的标准 ——上帝差派自己的爱子为我们的罪受苦受死,为我们赚得上帝的恩宠。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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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Doctrine According to Godliness — A Primer of Reformed Doctrine by Ronald Hanko
© 2004 by the Reformed Fre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2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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