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所以它是完美的,因此那些挑圣经错误的人,就是在挑上帝的错误。我们若不接受圣经是真确[1]的,就是否认上帝是不可能改变、至高无上的。
《约翰福音》10章35节清楚地教导我们:圣经是不可能错谬的。主耶稣教导说:“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祂用单数graphē(经上)说明:虽然圣经是上帝在不同时代藉着不同的人赐下的,但圣经是上帝一致的话语。由于圣经是一致的,因此任何窜改圣经的企图,就是企图破坏圣经,因为没有人能删除圣经的某些部分,或否认圣经是永远真实的,却不破坏圣经。
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稣不仅说我们不可能将圣经废除,而且说圣经是不可能被废除的。主耶稣是指那些努力寻找圣经中的错误,或是努力要摆脱圣经中的要求的人,都是在白费力气。当那些人对圣经吹毛求疵的时候,他们就是在敌对耶和华和祂的受膏者,而那坐在天上的必嗤笑他们(诗篇2:2-4)。当他们声称找到圣经中字句上的错误或教导上的错误时,那是他们被永不能废除的上帝的话语破碎,因为他们的行为将受到上帝的审判;圣经是不能废除的。
《约翰福音》10章35节的上下文也很重要,主耶稣在这里引用了旧约圣经来证明自己是上帝,祂引用了《诗篇》82章6节,而这节称世上的领袖为神。祂说既然这些人能被称作神,那么,当天父分别为圣并差派到世界上的那一位说“我是上帝的儿子”时,就不应该指责祂是在亵渎上帝。我们姑且不谈世上的领袖如何能被称作神,而是注意这句话非常特别。若非这句话出现在圣经中,我想没有人敢说出这样的话,即使这句话出现在圣经中,我们也觉得其意思难以理解。然而,主耶稣却认为这句话既然出现在圣经中,就理所当然是真实的,是不可能错谬的教导。主耶稣怎样引用圣经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宝贵功课——“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
更重要的是,主耶稣把《诗篇》82章的这些话称作“律法”,其意思就是:因为整本圣经是上帝真确的话语,所以整本圣经是上帝赐下作为指导我们人生的准则。圣经的所有内容都是上帝显明给我们的旨意,我们所需的一切指导都在圣经里。无论历史、诗歌、预言、信函,这些都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律法。也许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单说圣经是真确无谬[2]是不够的,我们必须顺服圣经所有的教导,并且要做甘心乐意顺服上帝的仆人,据此领受圣经。否则我们说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真确的话语,只不过是虚伪的告白而已。
你相信圣经是不可能错谬的吗?如果相信,那么扪心自问:“在我所相信、所作的一切事情上,我是否遵行圣经的所有教导,作为上帝赐给我的律法呢?”
[1] 译者注:“真确”Infallible,也译作“不可能错谬”,本文中,两种译法兼用。
[2] 译者注:【圣经的无谬性(inerrant),是指圣经的内容不可能有错,也不包含出现谬误的可能。圣经的教训是完完全全地,与真理一致。必须注意的是圣经的“无谬性”是与圣经默示的“不可能错谬”(infallible)是不同的。凯特指出:“因为圣经是圣灵默示的,是上帝所呼出的,是上帝自己的话。所以圣经从其本身而言就是不可能错谬的。‘不可能错谬’是指不能出错,或不具有错误的可能性。不可能错谬包括无谬-也就是确实没有任何错谬之处。”(Keith A. Mathison, The Shape of Sola Scriptura, Cannon Press, 2001, p.262.)】(《圣约与圣经讲义》王志勇牧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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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Doctrine According to Godliness — A Primer of Reformed Doctrine by Ronald Hanko
© 2004 by the Reformed Fre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1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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