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圣经是上帝的话语,而圣灵是圣经的作者,因此没有人有权自己解释圣经。有些人自以为有这个权力,他们常说:“我对圣经的解释”,或者别人对圣经的解释,那都是不对的(彼后1:20)。即使面对争议,也只有一个可被接受的圣经释义,就是圣经对自己的解释,因为那是出于上帝的解释,而是不出于人的解释。
宗教改革运动的其中一个伟大原则就是圣经是自释的。这对我们来说或许有点奇怪,但必须如此,因为只有作者自己——即圣灵,才有权利和能力告诉我们祂想要说什么。因此,个人对圣经的解释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上帝对圣经的解释才是至关重要的。
《彼得后书》1章20-21节教导我们这个原则,这段经文讲到圣经不是可以随私意解说的。这句话乍看之下好像有点与上述不符合,因为这段经文所强调的不是关于解经,而是关于圣经的默示。纵然这段经文确实是在教导上帝默示圣经的教义,然而,这个教义的应用却是:除了默示圣经的上帝自己有权解释圣经之外,没有人有此权利。
诚然,圣灵解释圣经,不是用什么神秘的方式,私下藉着启示,隐秘地透露圣经的意思。因此,说什么“上帝给我说明”,“上帝告诉我”,“上帝透露给我知道”都是错误的。那不仅是在否认圣经的充分性,也是在否认圣经的默示性。说这种话的人是在自称:除了圣经的解释之外,上帝还私下向他解释了圣经。正确的解经方式是将某处经文与另一处经文作比较。
例如,如果我们想要确定圣经中某个字是什么意思,比如“洗礼”(baptism),我们就应该查考使用这个字的不同经文,以及各经文的上下文,以便确定这个字在圣经中的含义,以及圣经是怎样使用这个字的。正确的解经方式就是要仔细研究圣经,好叫我们能够从圣经中明白其意思。一个人若以为他能读一篇经文,即使不用研究也能明白,那么,他是非常愚妄的。
因此,我们要谨慎,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强加在圣经上。我们应该谦卑,并以祷告的心领受圣经的教导。我们若要学习怎样正确地解释圣经,就必须要拥有上帝所赐的恩典,以及顺服和祷告的心。
没有人(甚至传道人)可以自称凌驾于上帝的话语之上。我们必须谨慎地研究每个解释、每个信经、每篇讲道,看它们是否符合上帝的话语,因为没有人可以随私意解释圣经。为此,甚至是使徒们的讲道也受到了考查和评论(使徒行传17:10-11),因为即使是使徒的讲道,也和其他人的讲道一样,必须符合圣灵对自己话语的解释。
愿上帝赐给我们所必需的恩典,并恩上加恩,使我们能够寻见并留心圣经自己的解释(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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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ed and translated from:
Doctrine According to Godliness — A Primer of Reformed Doctrine by Ronald Hanko
© 2004 by the Reformed Fre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Translation and posted with permission
Chinese version Copyright © 2011 Gratia Dei Sola Media (华恩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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